鄭貴丁
- 鄭貴丁 男 1909年出生 1968年卒 臺灣 新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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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鄭貴丁(1909-1968),臺灣新竹人。
依(41)安潔字第155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廚工,其與麥建地參加該工廠劉賽慧領導之「父母會」組織。1951年8月14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2年6月10日交付感化。1952年12月10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0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6月經第2屆第1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受另案叛徒劉賽慧之薰染,思想難認純潔正確,而予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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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44 歲
- 當時職業: 廚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554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6月、限制人身自由3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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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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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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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