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信 (簡萬子)

  • 簡明信 (簡萬子) 1925年出生 臺灣省 桃園縣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簡明信(1925-),又名為簡萬子,臺灣桃園人。 依(40)安潔字第2767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裁縫,其經劉欽發介紹參加共黨組織並受其宣傳。1950年12月2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5年。1955年12月1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僅依其之自白及同案被告互供,論罪科刑,別無其他佐證,且其究參加何叛亂組織及屬性如何等均未見查明,而組織是否確為以顛覆政府為目的也並未詳查,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成衣匠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2767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