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秋白

本案為04733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趙秋白(1919-1995),浙江樂清人。依案卡,案發時為太平陽新聞社編輯,趙秋白主辦刊物詆毀政府。1950年經代電予以短期感訓。1950年3月5日交付感訓。1951年5月31日開釋。04733申請案於2000年1月12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2年4月20日經第2屆第1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所載,趙君主辦刊物詆毀政府,應予感訓,應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趙秋白(1922-1995),男,生於杭州,籍貫浙江樂清,1949年被捕時28歲。原名鶴齡,字秋白,以字行。趙父秉乾為軍人,出身浙江講武堂,蘇浙戰爭期間亡故,秋白由母親獨力撫養成人。年少時曾就讀上海民治新聞專校,1946年自浙江玉環搭帆船渡臺,透過花蓮地院院長池滮引介,進入長官公署會計處擔任人事管理員,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轉任教職,先後擔任花蓮農校、臺南師範等校教員。1948年應聘擔任臺北《閩臺日報》經理,並與友人籌設颱風廣告社。不久之後轉赴臺中市創辦《太平洋新聞》月刊,自任發行人兼社長,聘請陳知青擔任總編輯,於同年12月8日正式發刊,前後共發行9期。 趙秋白被捕和發行刊物有關。《太平洋新聞》創辦之初,正值蔣介石第三度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職務,人心浮動不安,亟度渴求政治訊息,《太平洋新聞》發刊之後,曾經先後刊載〈蔣將軍的悲哀〉以及〈陳誠何去何從?〉等政治文章,直言評論當道,另以「談談打打,打打談談」為題,臧否國共兩黨政爭,一時之間頗受各界注意,時人引為「內幕文章」,因此也引起當局注意。1949年3月5日深夜,臺中市警局登門逮捕趙秋白,次日將他解往臺灣保安司令部羈押。經監禁訊問數月後,辦案人員以「主辦刊物詆毀政府」為由,將他移往內湖新生總隊感訓。 在內湖感訓期間,趙秋白曾與同隊難友陸正平(前《台灣新生報》編輯)、何江(前《力行報》記者)合撰〈中華大合唱〉歌詞,自三人姓名中各取一字為筆名「陸秋江」,經隊友譜曲後,由蔡瑞月編舞,曾在臺北中山堂公開演出。感訓後期因罹患肺結核,先後在三峽醫院、基隆醫院療養。1951年5月31日獲釋,連同監禁期間,共失去自由1年2月27日。 出獄後重回新聞界。1951年因昔日臺南師範同事張麟書介紹,進入《中華日報》擔任駐豐原特約記者,先後在臺中、彰化等地採訪地方新聞,1959年轉跑省政新聞,1970年代理該報臺中特派員,真除後始納入員工編制。1983年升任副總編輯,並兼主筆,同年底轉調報社主任秘書。1986年2月退休,晚年居住臺中市西區。1995年1月29日辭世,享壽74歲。著有《秋白詩存》一書。 2000年1月遺孀卓水錦、長女趙錫嘉代表趙秋白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2年4月20日經第二屆第十九次董事會審核,認為被裁判人主辦刊物詆毀政府而遭感訓,屬於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同意予以補償。促轉會迄未撤銷其罪刑公告。
撰寫者/資料來源:陳百齡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