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平

陸正平(1911-1973),男,江蘇武進人。年少時就讀美國教會學校滬江大學新聞系。畢業後任職靖江縣黨部,再轉黨營報紙《新靖江報》,曾任編輯、主筆。1937年靖江遭日軍佔領後,前往上海經商。1939年由滬轉往西安,先後擔任《西京日報》記者、編輯等職。1945年戰爭結束後返滬經營鐵工廠生意。1946年冬赴臺灣,進入《台灣新生報》擔任經濟版編輯迄於被捕。1950年因「大華染料廠陳天明等案」被捕,時40歲。 陳天明是臺北市大華染料廠廠長兼總工程師,1950年春天遭人密告檢舉,陳被捕後供出曾與女師附小教員張玉珂往來。張玉珂聞訊,偕同校甫遭解聘教員孫克勤逃逸潛赴大陸。陸因同鄉情誼常和陳往來,而張則為其女小學班導師,因導師家庭訪問相識,被疑和陳、張有組織關係,遭刑警總隊幹員逮捕拘禁,其女陸和珍同遭繫獄月餘。事後,警方雖查無實據,卻因陸覓保無著、不敢放人,仍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事法庭審理本案時,認定陸無罪,但因為無人出面擔保,依舊不予釋放,最後以「思想偏激」為由,發交內湖新生總隊感訓。受訓時和趙秋白、何江等人同隊,3人曾以「陸秋江」為名,共同創作「中華大合唱」歌詞共8首,經鄭姓難友譜曲後,交由同隊女性舞蹈家蔡瑞月編舞,在臺北市中山堂公開演出。其後由同鄉汪岳喬出面,偕同李萬居、連震東3人共同具名連保,方獲釋放。 重獲自由後返回《台灣新生報》,調往該報南部版,擔任駐斗六特約記者兼辦業務,1958年轉任特約記者。因外勤薪水不定,兼辦理《國語日報》業務兼代銷兒童刊物以維家用。由於陸正平偶與《公論報》採訪主任于衡往來,調查局懷疑兩人聯繫別有內情,再以陸次女陸和珍求學期間擔任學生會長「曾鼓動同學響應學潮」等由,持續監控陸家直至1974年底。 晚年返回臺北縣永和鎮依靠其女,1973年6月3日辭世,得年61歲,葬於陽明山。陸正平未見於補償基金會申請名單,亦未見於促轉會的撤銷判決處分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 陳百齡
    • 當時年齡: 40 歲
    • 當時職業: 新生報編輯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272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