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再叛亂案

綠島再叛亂案,又稱「綠島再叛亂陳華等案」、「綠島再叛亂吳聲達等案」、「綠島再叛亂楊慕容案」。1950年代初,從綠島新生訓導處送回幾批政治犯,其中14人分別於1955年7月至1956年1月被槍決,一般稱為「綠島再叛亂案」。
本案分別於1954年10月1日、1955年7月10日及8月2日判決。判處死刑有陳華、吳聲達、張樹旺、楊俊隆、宋盛淼、許學進、崔乃彬、蔡炳紅、傅如芝、游飛、陳南昌、高木榮、吳作樞、楊慕容等14人。除陳華於1954年7月26日,及楊慕容於1956年1月7日槍決以外,其餘於1956年1月13日槍決。方宗英、黃采薇、黃祖權、宋孟韶等4人,判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劉文俊、傅鍾韓、盧鴻池、張皆得、彭金木、吳相故、施顯華等7人,獲判無罪。吳樂焱、洪文瀾、許曉霞、張常美等4人不付軍法審判。
被送回的受害者如蔡炳紅、許學進等人,於近幾年來常被難友們公開提及,另外包括多位難友於口述受訪時所指出的女性傅如芝(槍決)、張常美、黃采薇等。而新店安坑軍人監獄隨後發生「軍人監獄再叛亂案」(又稱「馬時彥等軍人監獄再叛亂案」),共計15人分別於1957年5月至1960年2月被槍決。根據檔案記載,發生駭人聽聞的當局殺人事件,以今日觀點來看,純粹是思想不同所造成。再叛亂案考驗臺灣面對轉型正義的殺人責任評斷。
撰寫者/資料來源: 曹欽榮
  • 1.國防部後備司令部,〈陳華等叛亂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5440000C/0047/276.11/7529.7。

    2.綠島人權文化園區,《2009綠島和平對話部落格》,網址:http://2009greenisland.blogspot.tw/,擷取時間:2018/5/28。

    3.陳英泰,2005,《回憶,見證白色恐怖(上)、(下)》。臺北:唐山出版社。

    4.陳英泰,2009,《再說白色恐怖》。臺北:唐山出版社。

    5.曹欽榮,2017,《自由遺產:臺灣228、白恐紀念地的故事》。臺北:臺灣游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6.吳聲潤、曹欽榮,2018,《228之後祖國在哪裡?》。臺北:臺灣游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