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雷 (梅蕾)

梅蕾(1921-),陝西華陰人。 依軍管區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其涉匪嫌。1951年4月1日交付感化。1955年6月30日開釋。 其於2000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1月經第2屆第1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僅案卡記載其係因匪嫌交付感化,惟無具體叛亂證據,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33 歲
    • 當時職業: x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強弭字第0139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3月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