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炎

朱炎(1914-1970),臺灣高雄人。 依(39)安澄字第2519號判決書,案發時為介紹商,其與王松川因不滿政府,共同發起組織臺灣青年解放同盟,並介紹舊屬蔡振堅、內弟戴振翮參加等情。1950年5月12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共同預備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65年5月11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4月經第2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係以其之自白及另案被告王松川之供述為據。惟原判決對所指其籌組「臺灣青年解放同盟」之性質與目的均未予詳加查證敘明,縱使其有赴港穗與農工黨代表陳卓凡及臺共李明接觸聯絡等行為,亦難認預備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階段,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42 歲
    • 當時職業: 介紹商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519號
    • 判決主文: 共同預備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寔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