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燦生
- 張燦生 男 1928年出生 臺灣 臺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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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本案為05082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張燦生(1928-),臺灣臺北人。依(40)安潔字第3399號判決書,案發時無業,張燦生受羅吉月吸收並領導加入朱毛匪幫組織,經常集會並調查同學思想,企圖吸收黨徒,擴大組織,並作攻擊政府之反宣傳。1950年12月1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0年11月30日刑期結束,12月1日開釋。05082申請案於2000年5月3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1年3月31日經第2屆第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張燦生參加叛亂之組織,僅以其自白及同案被告傅煒亮等之供述為據,惟對張君參加之「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性質、目的為何?原判決未予查證敘明,此外,復無其他具體佐證,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張燦生,1928年生,臺北三芝人。1950年因「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傅煒亮等案(匪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黎子松、傅煒亮等叛亂案)」而牽連入獄,被捕時23歲。張家在三百年前從福建泉州晉江來臺,先在臺南孔廟教書,後從事開墾,祖先名字還刻在開圳紀念碑上。其父母於三芝經營雜貨店,共育有六男二女,張燦生年紀最幼,排行第八。原就讀三芝公學校(今新北市三芝區三芝國民小學),後因大哥任教臺北大橋公學校(今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三年級時轉至該校就讀;畢業後就讀臺北州立第二中學校(今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二戰結束前進入臺北高等學校,戰後進入臺灣大學先修班,1947年就讀臺灣大學機械系,1950年畢業。 在臺灣大學就讀期間,因對國民黨政府不滿,以及熱衷於了解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常與臺灣大學機械系同班同學傅煒亮,及羅吉月、鄭熙炳等人聊天,因而遭到牽連。據官方資料,四六事件後,傅煒亮返回新竹故鄉開設興中書局,認識了從廣東來臺,任教新竹縣立中學的國文老師黎子松,黎子松是共產黨員,在學校成立「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傅煒亮向書店女員工灌輸社會主義思想,傅妻懷疑兩人關係曖昧,因而報警舉發丈夫從事不法舉動,該案被稱為「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傅煒亮等案」。張燦生被指於1949年底與傅煒亮、鄭熙炳等人,因受同學羅吉月吸收,加入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臺大工學院支部。 1950年12月1日,張燦生在三芝家裡被憲兵第四團逮捕,12月9日送憲兵司令部偵訊。1951年2月2日送保安司令部情報處(即東本願寺)偵訊。2月21日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青島東路三號)。1951年12月13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潔字第3399號判決書,以「參加叛亂之組織」之罪名,判處張燦生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同年12月25日,送國防部軍人監獄,1952年3月3日送綠島新生訓導處感訓,先被分發至第三大隊第十中隊,1953年2月改編入第四中隊。1955年8月以後編入第六中隊,大部分都在生產班,種菜、養火雞,並對飼養火雞有相關心得技巧,可以幫助隊上加菜。1953年韓戰結束後,新生訓導處姚盛齋處長發起「一人一事良心救國運動」,強迫政治犯自願在身上刺「反共抗俄」標語,最後失敗收場。當局以阻擾管訓為由,進行秋後算帳。因此與第四中隊的成員廖史豪、許朝卿、鍾謙順等人被送回臺灣,後幸未捲入整肅風波。 1960年11月30日出獄後,擁有臺大機械系學歷的張燦生仍難找到工作,並且派出所每月仍至家中訪視。1962年到圓山一家小鐵工廠擔任黑手,從學徒做起。1974年租借淡水竹圍親戚家土地自行創業,幸獲同宗張福祿相助,得以順利發展。奇美企業早期的設備也委託他製造,許文龍熱心幫助難友的行為讓張燦生一直銘感於心。10多年後,工廠搬至中壢工業區,期間受到二中同學許遠東的雪中送炭協助貸款,使他得以順利興建中壢廠房。工廠專門提供給生產藥品、精密化學、染料等精密化學機械。張燦生35歲時結婚,育有一男三女。年逾九旬,仍不畏辛勞每天從北投家中通勤至中壢工廠,全心投入工作。 2000年張燦生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1年3月31日經第二屆第五次董事會審核通過。2019年5月30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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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藍芸若
張燦生,1928年生,臺北三芝人。1950年因「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傅煒亮等案(匪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黎子松、傅煒亮等叛亂案)」而牽連入獄,被捕時23歲。張家在三百年前從福建泉州晉江來臺,先在臺南孔廟教書,後從事開墾,祖先名字還刻在開圳紀念碑上。其父母於三芝經營雜貨店,共育有六男二女,張燦生年紀最幼,排行第八。原就讀三芝公學校(今新北市三芝區三芝國民小學),後因大哥任教臺北大橋公學校(今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三年級時轉至該校就讀;畢業後就讀臺北州立第二中學校(今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二戰結束前進入臺北高等學校,戰後進入臺灣大學先修班,1947年就讀臺灣大學機械系,1950年畢業。 在臺灣大學就讀期間,因對國民黨政府不滿,以及熱衷於了解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常與臺灣大學機械系同班同學傅煒亮,及羅吉月、鄭熙炳等人聊天,因而遭到牽連。據官方資料,四六事件後,傅煒亮返回新竹故鄉開設興中書局,認識了從廣東來臺,任教新竹縣立中學的國文老師黎子松,黎子松是共產黨員,在學校成立「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傅煒亮向書店女員工灌輸社會主義思想,傅妻懷疑兩人關係曖昧,因而報警舉發丈夫從事不法舉動,該案被稱為「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傅煒亮等案」。張燦生被指於1949年底與傅煒亮、鄭熙炳等人,因受同學羅吉月吸收,加入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臺大工學院支部。 1950年12月1日,張燦生在三芝家裡被憲兵第四團逮捕,12月9日送憲兵司令部偵訊。1951年2月2日送保安司令部情報處(即東本願寺)偵訊。2月21日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青島東路三號)。1951年12月13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潔字第3399號判決書,以「參加叛亂之組織」之罪名,判處張燦生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同年12月25日,送國防部軍人監獄,1952年3月3日送綠島新生訓導處感訓,先被分發至第三大隊第十中隊,1953年2月改編入第四中隊。1955年8月以後編入第六中隊,大部分都在生產班,種菜、養火雞,並對飼養火雞有相關心得技巧,可以幫助隊上加菜。1953年韓戰結束後,新生訓導處姚盛齋處長發起「一人一事良心救國運動」,強迫政治犯自願在身上刺「反共抗俄」標語,最後失敗收場。當局以阻擾管訓為由,進行秋後算帳。因此與第四中隊的成員廖史豪、許朝卿、鍾謙順等人被送回臺灣,後幸未捲入整肅風波。 1960年11月30日出獄後,擁有臺大機械系學歷的張燦生仍難找到工作,並且派出所每月仍至家中訪視。1962年到圓山一家小鐵工廠擔任黑手,從學徒做起。1974年租借淡水竹圍親戚家土地自行創業,幸獲同宗張福祿相助,得以順利發展。奇美企業早期的設備也委託他製造,許文龍熱心幫助難友的行為讓張燦生一直銘感於心。10多年後,工廠搬至中壢工業區,期間受到二中同學許遠東的雪中送炭協助貸款,使他得以順利興建中壢廠房。工廠專門提供給生產藥品、精密化學、染料等精密化學機械。張燦生35歲時結婚,育有一男三女。年逾九旬,仍不畏辛勞每天從北投家中通勤至中壢工廠,全心投入工作。 2000年張燦生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1年3月31日經第二屆第五次董事會審核通過。2019年5月30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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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3399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8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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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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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