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松
- 黎子松 1915年出生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黎子松(1915-1951),男,廣東東莞人,新竹市立中學教員。1950年11月27日,因「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傅煒亮等案」被捕,時36歲。
1951年3月27日,國防部保密局致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代電,關於本案「情節複雜,尤以黎子松一名關係最重要。依國防部保密局承辦此案之許斯德在看過黎子松1950年3月1日至15日日記後說:3月1日,有二二八反動思想的記載;3月3日,總統復職,對元首之詆毀;3月5日,反動思想之記載;3月10日,反動思想之記載。1951年4月8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將涉及本案之:傅煒亮、黎子松、鄭熙炳、張燦生、黃竹櫻、傅如芝、鄭詩禮、周賢農、曾美容、劉賽慧、蔡高等11人,曁左傾書籍142本,日記9本,身分證8張,學生證3張,卷3宗,移送國防部保密局軍法處。其中左傾書籍主要是由黎子松提供。
1951年5月30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事檢察官陳美,將本案諸涉案人提起公訴。其犯罪事實如下:梨子松早在1939年於廣州即參加匪幫,並在匪屬游擊隊充任政訓員,同年年底,因個性散漫,受匪上級嚴重批評,以工作苛重,曾經潛逃。1947年9月間,由廣州到臺灣,在新竹市立中學任教席,至1949年末,以大陸匪燄高張,乃展開活動,組織「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於1950年元月,勸誘學生鄭詩禮、黃竹櫻、傅如芝等入盟,同年2月間,又吸收學生周賢農入盟,常以匪幫書刊供之閱覽,實施思想訓練。同年2月2日,又邀傅煒亮參加該盟,由其領導。梨子松與傅煒亮保持密切關係,利用傅煒亮所經營之興中書店,以為掩護販賣左傾書刊,從事秘密活動。傅煒亮曾遵從梨子松之命,購置收報機一架。自1950年3月起,至同年8月止,連續收錄新華社廣播複寫,分送羅吉月與梨子松。梨子松和曾美容是師生關係,時相接近,梨子松曾對之灌輸左傾思想,並將反動畫到一批寄存該曾美容家中,後經憲兵第四團查獲。
1951年9月1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對本案進行判決,根據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潔字第3399號判決書,有關傅煒亮與黎子松之判決主文如下:「傅煒亮、黎子松,共同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1951年12月19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致憲兵第八團代電,略云:「除驗明傅煒亮、黎子松等二名正身,發交憲兵第八團於本日上午6時,綁赴刑場執行槍決,並呈報外,合行布告週知。」傅煒亮、黎子松二名,是在臺北市水源刑場被執行槍決的:他被槍決後,其遺體因無家屬在臺,轉送國防醫學院,三個月後若仍無人認領者,予以解剖實驗。
黎子松未見於補償基金會之申請名單,亦未見於促轉會的撤銷判決處分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
侯坤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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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6 歲
- 當時職業: 新竹縣立中學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3399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寔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