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懋修
- 湯懋修 男 1929年出生 1990年卒 臺灣 臺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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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湯懋修(1929-1990),臺灣臺中人。
依(39)安澄字第280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中商業職業學校學生,其經臺中省立商業職校教員陳俊業吸收加入匪黨,合組商校支部等情。1950年3月21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2年。1962年3月20日刑期結束,3月21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0月經第1屆第7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所其受教員陳俊業之誘騙合組匪黨商校支部,該支部之性質、目的及組織型態均不明確,且無具體之證據證明此組織為叛亂組織,此外其並無積極之叛亂計畫與作為,難認其有參加叛亂組織之行為,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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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1 歲
- 當時職業: 台中商業職業學校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80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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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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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