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峻業 (陳俊業)

本案為06463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陳峻業(1928-1960),臺灣臺中人。06463申請案於2001年12月12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5年8月6日經第4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