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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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稱⇢
原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慣用名稱⇢ 
泰源感訓監獄、泰源監獄
  • 昔日單位⇢
1962-1972民國51-61)年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昔日用途⇢
監獄(有遺構)
  • 今日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
  • 今日用途⇢
矯正機關(新建物)
  • 地址、地號或位置⇢
臺東縣東河鄉北源村 32 號(部分)



  概述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為威權統治時期由國防部管轄之軍事監獄,為對政治犯執行徒刑之場所之一。民國42(1953)年,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督導之新生訓導處發生「獄中再叛亂案」,促使蔣中正於44(1955)年裁示:「叛亂犯應專設監獄,不得與感化犯及普通犯監禁一處。」49(1960)年,臺東縣東河鄉泰源村勘定為此監獄場址,51(1962)年竣工啟用。59(1970)年因獄中發生「泰源事件」,國防部另建「綠島感訓監獄」,61(1972)年透過「東安演習」,將在泰源服刑的306名叛亂犯分3梯次送至綠島,泰源監獄改為一般軍事犯之收監,並於63(1974)年遷至臺南且更名為「國防部臺南監獄」。此處關押眾多依軍法受審判之政治犯,如魏廷朝、盧兆麟、蔡寬裕等人,亦為宣揚臺灣獨立理念之「泰源事件」發生地。

國防部於泰源設置之軍事監獄,關押政治犯期間約為民國51至61(1962-1972)年。據政治案件當事人口述記錄,該處在泰源事件發生前,以對受刑人進行感訓及外役工作為主;事件發生後,獄方大幅加強監管及戒護措施,並執行「叛亂犯」感化任務,嚴重侵害受刑人思想自由、身心健康及基本人權。



發生地概述


此處係國防部於公地新建之軍事監獄,坐落於阿美族乎哇固(Howak)部落範圍,山環水繞,僅有一座隧道與外界相通,因具絕佳隔離性而被選定為獄址。據檔案附圖可見,第一期工程以中央圓環分為東、西兩建築群,東側為辦公室等管理單位,西側為監獄,有仁、義2棟主要監房。監獄遷至臺南後,原址改隸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由職業訓導第三總隊進駐,民國75(1986)年新建泰源職業訓導中心,兩者於77(1988)年一併由法務部接管並設置「臺灣泰源監獄」,其後改制為「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現僅留存少數原建物遺構。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經查白色恐怖期間,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為對政治案件當事人執行徒刑之場所,以感訓之名限制受刑人思想自由,嚴重侵害人權。此外,此處亦為「泰源事件」發生地,為江炳興等5名政治犯,為抵抗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統治作為,行使抵抗權之現場。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促轉會審定「原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為不義遺址。


公告日期及文號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9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18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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