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榮守
- 蔡榮守 男 1929年出生 2017年卒 臺灣 臺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蔡榮守(1929-2017),男,臺南麻豆人。父蔡國,母蔡林辛西,臺灣糖業公司第三分公司工員。父親為總爺糖廠工人,他為家中長子,下有3弟1妺。就讀公學校時成績優越,但畢業前夕母親亡故,因家境關係放棄升學,考入糖廠工作,當服務生4年,後升為事務助理。在糖廠工作時,親歷臺日人間的差別待遇,希望有朝一日臺灣能擺脫日本統治,回歸祖國。1950年涉「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麻豆支部謝瑞仁等案」被捕,時21歲。
戰後國民黨接收後,社會經濟問題更形嚴重,而糖廠接收人員貪贜枉法,又以征服者自居,他對時局更為不滿。二二八事變時,各地紛擾不安,他和糖廠員工組織自衞隊,以保護糖廠設備和外省籍員工。而國軍來臺後,軍警暴行更是時有所聞,有感於政治腐敗、正義難伸,開始嚮往社會主義,也不時和同事討論時局。他晚年受訪時提及,受林書揚的左派理論啟蒙,雖然理解不多,與同事之間不時有聚會、討論之事。而經由外界之訊息,知曉對岸成立了民主「新中國」;且平日閒談時,和同仁提及國共之間應和談,這樣國家會進步民眾生活才能幸福。林書揚之外,他和黃阿華、王金輝較有聯繫。
1950年6月1日蔡榮守和同案多人遭麻豆分局覊押,當時蔡新婚不久,幼兒剛出生。在警局受疲勞審訊,也被刑求,後送新營拘留所、臺北軍法處看守所。此案於8月9日判決,審判官為殷敬文,書記官黃柱中。依(39)安潔字第1802號判決書之內容,前麻豆鎮長現麻豆農會常務理事謝瑞仁,於1947年間加入共黨後,吸收多人入黨,後成立「麻豆支部」,總計有三十餘人。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書記蔡孝乾被捕後,公開呼籲地下黨員出面投案,支部成員李天生自新坦承組織運作情形,警方乃循線逮捕審訊相關諸人,「麻豆支部」案才被偵破。此案多人被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而著手實行」之名論罪,謝瑞仁、蔡國禮(醫師)、張木火(教師)3人判處死刑,孫清誥與林書揚等9人判處無期徒刑。蔡榮守則遭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蔡榮守自身的說法,他1948年加入的組織是自衞隊,是經由陳水泉介紹加入。陳水泉比他早入糖廠工作,但在不同部門,至於王金輝及黃阿華是蔡在宿舍的鄰居,至於李金木是他的遠親,自小即熟識。林書揚當時是會計部的辦事員,他是經陳水泉才認識林的。入獄後才知道加入的組織是麻豆支部,但除了糖廠工人外,其餘涉及本案者他並不相識。
判決後蔡榮守和其同案者先移送國防部綠島新生訓導處。1963年移監至臺東泰源監獄,1972年4月後再移監到綠島綠洲山莊,同年10月31日減刑開釋,他的牢獄的歲月共計22年5個月,被逮捕時5個月大的兒子,此時已服完兵役。
蔡榮守入獄服刑後,妻子蔡李悅被逐出糖廠宿舍,帶幼子投靠娘家,以洗衣糊口。蔡移送綠島後,她請親友介紹至臺東鳯梨工廠當女工,方便至綠島探監,在異鄉艱苦生作,白天工作之外,晚上也做家庭代工,辛苦將兒子帶大。高雄加工出口區成立後,妻子携子至高雄工作。蔡榮守出獄後,雖一家團聚,但妻子中風,需人照料,因難友之助,從事西藥買賣,2001年妻子過世,他個人工作至80歲左右退休。
蔡榮守出獄後,他和林書揚等「難友」發起成立政治受難人互助會,一度任會長。也參與勞動黨等統派團體的活動,長期關注人權教育的推廣。晚年蔡榮守回首來時路,自述從二二八事件以來,他為追求理想而奮鬥,雖因此付出的代價,但並不後悔。希望後人能記取歷史的教訓,根除白色恐怖再度發生。2017年過世。
蔡榮守於1999年6月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1年3月31日經第二屆第五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蔡君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係以蔡君之自白及同案被告郭天生等之供述為據,惟縱使蔡君有參加開會、討論並廣事宣傳及誘人參加等行為,亦難認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階段,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2018 年10 月4 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楊麗祝
戰後國民黨接收後,社會經濟問題更形嚴重,而糖廠接收人員貪贜枉法,又以征服者自居,他對時局更為不滿。二二八事變時,各地紛擾不安,他和糖廠員工組織自衞隊,以保護糖廠設備和外省籍員工。而國軍來臺後,軍警暴行更是時有所聞,有感於政治腐敗、正義難伸,開始嚮往社會主義,也不時和同事討論時局。他晚年受訪時提及,受林書揚的左派理論啟蒙,雖然理解不多,與同事之間不時有聚會、討論之事。而經由外界之訊息,知曉對岸成立了民主「新中國」;且平日閒談時,和同仁提及國共之間應和談,這樣國家會進步民眾生活才能幸福。林書揚之外,他和黃阿華、王金輝較有聯繫。
1950年6月1日蔡榮守和同案多人遭麻豆分局覊押,當時蔡新婚不久,幼兒剛出生。在警局受疲勞審訊,也被刑求,後送新營拘留所、臺北軍法處看守所。此案於8月9日判決,審判官為殷敬文,書記官黃柱中。依(39)安潔字第1802號判決書之內容,前麻豆鎮長現麻豆農會常務理事謝瑞仁,於1947年間加入共黨後,吸收多人入黨,後成立「麻豆支部」,總計有三十餘人。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書記蔡孝乾被捕後,公開呼籲地下黨員出面投案,支部成員李天生自新坦承組織運作情形,警方乃循線逮捕審訊相關諸人,「麻豆支部」案才被偵破。此案多人被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而著手實行」之名論罪,謝瑞仁、蔡國禮(醫師)、張木火(教師)3人判處死刑,孫清誥與林書揚等9人判處無期徒刑。蔡榮守則遭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蔡榮守自身的說法,他1948年加入的組織是自衞隊,是經由陳水泉介紹加入。陳水泉比他早入糖廠工作,但在不同部門,至於王金輝及黃阿華是蔡在宿舍的鄰居,至於李金木是他的遠親,自小即熟識。林書揚當時是會計部的辦事員,他是經陳水泉才認識林的。入獄後才知道加入的組織是麻豆支部,但除了糖廠工人外,其餘涉及本案者他並不相識。
判決後蔡榮守和其同案者先移送國防部綠島新生訓導處。1963年移監至臺東泰源監獄,1972年4月後再移監到綠島綠洲山莊,同年10月31日減刑開釋,他的牢獄的歲月共計22年5個月,被逮捕時5個月大的兒子,此時已服完兵役。
蔡榮守入獄服刑後,妻子蔡李悅被逐出糖廠宿舍,帶幼子投靠娘家,以洗衣糊口。蔡移送綠島後,她請親友介紹至臺東鳯梨工廠當女工,方便至綠島探監,在異鄉艱苦生作,白天工作之外,晚上也做家庭代工,辛苦將兒子帶大。高雄加工出口區成立後,妻子携子至高雄工作。蔡榮守出獄後,雖一家團聚,但妻子中風,需人照料,因難友之助,從事西藥買賣,2001年妻子過世,他個人工作至80歲左右退休。
蔡榮守出獄後,他和林書揚等「難友」發起成立政治受難人互助會,一度任會長。也參與勞動黨等統派團體的活動,長期關注人權教育的推廣。晚年蔡榮守回首來時路,自述從二二八事件以來,他為追求理想而奮鬥,雖因此付出的代價,但並不後悔。希望後人能記取歷史的教訓,根除白色恐怖再度發生。2017年過世。
蔡榮守於1999年6月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1年3月31日經第二屆第五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蔡君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係以蔡君之自白及同案被告郭天生等之供述為據,惟縱使蔡君有參加開會、討論並廣事宣傳及誘人參加等行為,亦難認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階段,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2018 年10 月4 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分公司工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802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判處無期徒刑,1972減刑釋放,執行有期徒刑22年4月22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