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事件(美麗島事件)

高雄事件(美麗島事件),又稱「美麗島事件黃信介等案」。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行世界人權日紀念日大會,未獲批准,但全臺黨外人士仍照計劃至高雄參加紀念活動。因原先預定的場地扶輪公園已被封鎖,黨外人士決定轉向中山路與中正路交接的大圓環。傍晚6點多,遊行隊伍被引導從服務處出發,緩緩前往大圓環。此時鎮暴部隊也開始在周邊部署。在大圓環的演講原本平和地進行,但由於鎮暴部隊逼近,巨大鎮暴車噴出不明煙霧,引起群眾騷動不安,於是發生第一波衝突。而後美麗島人士引導群眾陸續回到服務處,企圖以演講和歌唱安撫群眾,但鎮暴部隊再度逼近,並施放催淚瓦斯,甚至大批鎮暴車開進人群,最終引發雙方激烈衝突,直到半夜才逐漸結束。史稱美麗島事件或高雄事件。

美麗島事件隔日上午,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在臺北召開記者會,表達譴責違法暴行,將依法偵辦絕不寬貸的訊息。12月12日蔡鐘雄接受《中國時報》訪問,首先提出「共匪/臺獨/黨外」三位一體關係的說法。全臺灣的輿論界就這樣推波助瀾,為13日的大逮捕營造氣氛。

12月13日清晨起,陳菊、林義雄、呂秀蓮、張俊宏等黨外菁英陸續被捕,施明德脫逃旋遭通緝,黃信介則在14日上午經立法院的秘密院會同意之後予以逮捕。1980年1月8日施明德在逃亡26日後仍遭逮捕。期間協助藏匿施明德的長老教會高俊明牧師、林文珍長老等人也被牽連入獄。

在國際人權組織、美國國會議員和海外臺灣人的聲援下,1980年3月18日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法庭開始公開審理美麗島事件施明德、黃信介、林義雄、呂秀蓮、張俊宏、陳菊、姚嘉文、林弘宣等8名被告,期間被告當庭陳述的政治主張被國內外媒體大幅報導。4月5日判決8人都是「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施明德判處無期徒刑,黃信介判14年,其餘均處12年徒刑。同年5月19日國防部覆判維持初審判決。

國民黨政府逮捕和軍法審判美麗島人士,並未造成黨外運動衰退。從短期來看,黨外菁英雖然幾乎「付之一炬」,造成民主發展的頓挫;但長期而言,要求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的聲音,反而藉著軍法大審更為傳揚,一群民主人士因信仰而入獄,更凸顯國民黨政權不義的性質。此外,1980年代再度開放選舉後,美麗島受刑人的家屬和辯護律師藉著參選的機會,不但填補了政治案件造成的候選人空缺,而且捲起更大的反對能量。

撰寫者/資料來源: 陳儀深
  • 1.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1999, 《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臺北:時報文化。

    2.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編輯委員會,2002, 《口述歷史》12:美麗島事件專輯。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3.陳儀深,2004 ,〈美麗島事件研究──背景、經過與影響〉,《二十世紀臺灣民主發展:第七屆中華民國史專題論文集》,頁435-466。臺北:國史館。

    4.國防部後備司令部,〈黃信介等叛亂嫌疑(一)〉,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0068/1571/207。

    5.法務部調查局,〈一二一○專案(綜合)/一二一○專案偵訊工作指導綱要〉,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0068/3/42174。

    6.總統府,〈外國人士函請赦免高雄暴力事件首要刑犯〉,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200000000A/0070/3150901/1-00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