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溫鷹

張溫鷹(1950-),臺灣彰化人。 依(69)障判字第21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牙醫助手,其涉嫌幫助藏匿美麗島事件主犯施明德,並為施明德進行補齒及改容手術等情。1980年1月8日被羈押。1980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7款「幫助藏匿叛徒」判處有期徒刑2年。1982年1月7日刑滿開釋。 其於2002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2月經第2屆第2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其幫助藏匿叛徒施明德,係以其之自白、共同被告林文珍互證及他案被告施明德等之供述為據。惟依判決書所載,難認其係屬叛徒,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牙醫助手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9年
    • 裁判書字號: (69)障判字第0021號
    • 判決主文: 幫助藏匿叛徒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 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