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江金櫻
-
- 當時年齡: 39 歲
- 當時職業: 商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9年
- 裁判書字號: (69)障判字第21號
- 判決主文: 緩刑三年,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緩刑三年,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4日,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