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泰和

劉泰和(1940-),臺灣新竹人。 依(69)重上訴字第13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工務人員,其為美麗島雜誌社屏東服務處委員,應邀參加高雄暴力事件,附和隨行示威。1979年12月23日被羈押。1980年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1980年8月2日無罪開釋。 依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1)賠字第6號決定書,其已獲冤獄賠償。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