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哲

張伯哲(1920-1950),男,化名老周,1950年被捕時31歲,廣東普寧人。1940年9月間在廣東揭陽就讀韓山師範學校時,經教員楊少任介紹參加共產黨。入黨後初為普通黨員,至1941年擔任韓山師範學生支部書記,1942年畢業於廣東韓山師範學校,後因潮汕地區組織突吿解散,即與組織失去聯絡。1943年入廣東中山大學就讀,未畢業即於1945年返回家鄉普寧,與組織恢復關係,擔任普寧縣彌高鄉支部的青年幹事,領導青年群眾團體。1945年8月抗戰勝利後,任潮安縣幹事會書記。後因環境不能立足,請准上級調泰國工作。途經香港時,遇到入黨介紹人楊少任(入黨介紹人),乃留港,於嶺英中學擔任教員。此期間接受楊少任的個別聯絡,未擔任黨內工作。 1946年底,楊少任建議張伯哲至臺發展。後於1947年1月乘輪來臺,後於臺灣林業試驗所魚池分所擔任技士。直至1948年9月,洪幼樵前來與張伯哲聯絡,始恢復與共黨之組織關係。此後洪幼樵令張伯哲負責聯絡李喬松、洪麟兒,以及莊金棕,洪朝東,洪右等三、四名黨員。並與李喬松等人在臺中組織支部,充任幹事。11月曾主持洪西以、洪右、洪朝東等人在洪麟兒家中舉行的入黨宣誓。1949年4月,與李喬松共同主持吳紹燻在莊金標家中舉行之入黨宣誓。1949年春,李喬松因環境關係,離台赴滬,所負責組織交由洪麟兒負責,原支部擴大為南投區工作委員會,張伯哲升任工委,下有草屯、霧峰、南投、竹山四支部,及直屬小組等組織。張伯哲並代表上級參加指導區工委開會。1949年7、8月間,洪幼樵打算成立武裝工作委員會,乃將施部生、呂煥章2人介紹給張伯哲,據張伯哲表示,其只與施部生聯絡,由施再去和呂煥章及李漢堂聯絡,其本人只於1949年9月去過竹子坑基地,對其他基地情形不大清楚。1949年9月張伯哲辭去魚池分所工作。1950年元月,洪幼樵離臺前,將部分組織工作交給張伯哲領導,臺中市工作則將鄧錫章交其聯絡,表示1950年1至3月間,地下黨在臺中市區工作停止發展,平常只作聯絡工作。 張伯哲於1950年4月4日在草屯洪麟兒家中遭保密局逮捕,10月20日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39)安澄字第2803號判決書,12月4日經國防部以(39)勁助字第1084號令核准,與陳福添、鄧錫章、李炳崑、陳孟德、李繼仁、簡慶雲等人,被以「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並同於12月8日由憲兵第四團綁赴臺北市馬場町刑場執行槍決。
撰寫者/資料來源: 林正慧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畜牧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804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