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成本

朱成本(1925-),福建仙遊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函覆資料,其因張伯哲、謝漢光匪嫌案而遭拘訊。1950年4月10日受警局拘捕偵查。1950年6月8日保釋。 其於2000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於2004年7月再次提出申請,經補償基金會併案審理,2004年12月經第3屆第2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試驗所所提供之資料,其曾因張伯哲、謝漢光匪嫌案而遭拘捕、訊問,則其於交保開釋前之羈押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限制人身由之規定,應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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