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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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04146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呂煥章(1924-1950),臺灣臺中人。04146申請案於1999年8月31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1年12月15日經第2屆第15次臨時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無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154號
    • 判決主文: 共同以暴動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通緝逃亡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