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性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服務於臺中縣新社鄉公所附設農業學校,同年無故遭國府軍羅織「叛國」罪名逮捕,於途中脫逃。翌年被捕,判處死刑,1950年11月7日於臺北市馬場町槍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台中山林管理所駐新社鄉森林幹事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154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