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伯壎 (蔡鐸)
- 蔡伯壎 (蔡鐸) 男 1927年出生 2025年卒 臺灣 臺中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一、蔡伯壎(1927–2025),男,臺中大甲人,教員。
1940年蔡伯壎大甲東公學校(今大甲鎮順天國小)畢業後,就讀臺中州立臺中商業學校(今臺中科技大學)。1944年蔡伯壎等9人在臺中北京語講習班跟曹玉波父女學習北京話,1945年臺中商業學校畢業。
日本戰敗投降後,任臺中州終戰聯絡所翻譯官,後任省立臺中商職國語候用教師,1946年9月臺灣省訓練團教育系中等師資班結訓,任臺中商職教員。
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時,3月1日蔡伯壎率學生宣傳民主自治。3月4日鍾逸人在干城營區成立二七部隊。3月5日蔡伯壎率學生加入二七部隊,負責文宣與組訓,3月12日隨二七部隊退守埔里,同日整編第二十一師一四六旅四三六團抵達臺中。3月14日由謝雪紅及楊克煌等帶領與學生進霧社宣撫。同日四三六團開始清鄉,以一個加強連向日月潭電廠挺進,3月15日四三六團二營抵達日月潭。3月16日四三六團第二營第六連進至烏牛欄吊橋,與二七部隊槍戰。據官方記載,日月潭駐軍曾被圍攻,爆發激戰。因彈藥即將告罄,蔡伯壎乃自埔里步行至東勢石岡繼母娘家避風頭,待風聲漸鬆,再至豐原近郊。3月下旬與何集淮步行至其父經營之赤司農場(今嘉義蘭潭畔之咖啡農場)躲避。受陳浩川搶劫嘉義電臺之牽連,11月23日蔡伯壎以讀書會首腦之名遭嘉義警察局逮捕。為防二二八事跡暴露,以蔡鐸之名在警察局做筆錄,12月13日移至保安司令部看守所東所,1948年再移送臺北地方法院,遭嚴刑拷問,其間為查證蔡懋棠及江泰勇案,曾被借提至警備司令部保安處及國防部保密局偵訊,始知蔡鐸即蔡伯壎。
1951年12月27日高等法院以「共同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名,依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判刑8年。蔡鐸等上訴。1952年6月13日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9月16日高等法院仍以「共同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名,依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判刑8年。1955年服刑期滿,因事延宕,1958年5月底始開釋。
1959年在姑丈經營的大甲製麵廠任管理員,1960年到臺南新營永豐紙板公司任採購,1961年5月回臺中市任會計,後任財務。1963年就讀逢甲會計系夜間部,1968年畢業。1965年與鍾逸人合夥創設中國綠藻公司,後因理念不合退出。1994年5月在永森公司經理任內退休。
1999年經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43 次董事會決議,蔡伯壎因二二八事件遭受公務員及公權力不當審判處刑致受侵害,認定其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並給予賠償。
2024年7月經法務部公告平復威權統治時期所受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
撰寫者/資料來源:林雪芳
二、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任臺中商業職業學校教師,曾參加二七部隊,3月下旬為躲避緝捕開始逃亡,同年11月23日遭國府軍羅織「共同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名逮捕,判處有期徒刑8年。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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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