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川
-
-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會計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訴字第5號
- 判決主文: 本件不受理,原判決核准,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執行及期滿未依法釋放合計3640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