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金盛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就讀於臺中師範學校,曾保護學校收容的外省籍人士。事後遭臺中市警察局逮捕,羈押1個多月,並因此事件而遭開除學籍。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訴字第3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6月、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一個多月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