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啓宏 (賴啟宏)
- 賴啓宏 (賴啟宏) 男 1918年出生 1971年卒 臺灣 南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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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賴啟宏(1918-1971),臺灣南投人。
依(43)審三字第13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因曾接受張伯哲(化名老周)及林錫純(化名許某)之叛亂反動宣傳,明知張君等為匪諜。1954年9月9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4年。1958年9月8日刑期結束,10月9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7月經第2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明知林錫純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僅以其之自白為唯一依據,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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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農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三字第134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4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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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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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