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山水

    • 第一案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碼頭工人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948號
    • 判決主文: 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第二案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72年
    • 裁判書字號: (72)中清字第122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