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工作委員會劉特慎案
根據官方檔案提及,劉特慎於3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36年6月由洪幼樵介紹來台灣,推展農運工作,以及使李丁福、邱連球、鍾國輝等人分別負責成立佳冬、屏東、內埔與溪州等支部,並領導潮州鎮民賴阿金等活動。朱子慧與李份先後於36年7月及11月加入共產黨,與陳澤民設立高雄地區工委會組織,分別組織水泥廠支部、肥料廠支部、鐵路工廠支部、碱廠支部、機械廠支部、鋁廠支部、街頭支部、工會支部等組織,而朱子慧亦分別組織教員支部、路竹支部、大部湖支部、左營支部等組織。後於38年10月偵辦破獲,該涉案人除劉特慎、李份、朱子慧、丁開拓、何玉麟、陳山水、陳成法等7人被判處死刑外,其他如謝添火、蔡國智與蘇清源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10年不等,以及陳玉堂交付感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