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589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王石頭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589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王石頭、林葉洲、黃玉枝、李永壽、邱文清、游三源、簡阿志、余家甫、簡進福、吳阿順、黃發、林鶴生、詹阿榮、簡有全、吳德儀、陳慶耀、葉步青、吳德平、吳德林、簡文讚、林泰欽、湯傳興、王惠明、林永泉、陳再謀、李傳芳、陳景漳
- 產製日期: 4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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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安度字第058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王石頭、林葉洲、黃玉枝、李永壽、邱文清、游三源、簡阿志、余家甫、簡進福、吳阿順、黃發、林鶴生、詹阿榮、簡有全、吳德儀、陳慶耀、葉步青、吳德平、吳德林、簡文讚、林泰欽、湯傳興、王惠明、林永泉、陳再謀、李傳芳、陳景漳羈押期間各延長2月。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10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