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52年鏡棠字第0009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胡克飛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52年鏡棠字第0009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胡克飛、馬志堅、賀中立、鍾盈春、周凱石、高忠義、蔡電、趙克己、李景軒、李金鎖、劉運籌、陳仰雲、謝宗堯、姚念勤、李景淇、李爰敏、胡獻晃、段致端、蔡秀乾、侯定祥、張士義、廖醒民、胡森
- 產製日期: 5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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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52)鏡棠字第000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胡克飛、馬志堅、賀中立、鍾盈春、周凱石、高忠義、蔡電、趙克己、李景軒、李金鎖、劉運籌、陳仰雲、謝宗堯、姚念勤、李景淇、李爰敏、胡獻晃、段致端、蔡秀乾、侯定祥、張士義、廖醒民、胡森各羈押期間各延長2月。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15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10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