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顯宗口述紀錄
影音簡介
受訪者:陳顯宗,楊國宇,楊絨(陳顯宗妻,楊國宇妹),陳錦峯(陳顯宗子)
受訪時間:2016-2017年
據影像紀錄內容,陳顯宗1928年出生於新竹州中壢郡(今桃園大園)。1944年到日本高座海軍工廠當員工,受訓完被分派到橫須賀海軍技術場,打造戰鬥機身零件。戰後,1946年回到臺灣。 他在開南商工土木科繼續求學,畢業後經導師介紹,到桃園農田水利會上班。1950年11月24日,他從水利會被載往火車站附近的煤炭工寮,當晚就被移送到保密局南所,訊問時被特務哄騙在筆錄上蓋手印,但並沒有如其所言能獲釋回家。3個月後被送往青島東路看守所,1951年7月9日,他被當局指控遭同學陳茂發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判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押解至綠島新生訓導處後,因具備土木專業,被調去營繕組工作。1962年11月23日期滿開釋。 出獄後他先從事自己的本行土木工作,後來與他同案的難友楊國宇,找陳顯宗來自己的工廠幫忙。陳顯宗感嘆道,「如果我早點,不要耽誤這12年,這人生不必這麼勞苦。」走過那段苦難歲月,晚年健康享受天倫之樂的陳顯宗,希望能讓他的後代處在更加公平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