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達

楊達,1905年生,男,臺南大內人,業農。公學校畢業及私塾3年。學校畢業後在家裡耕農。1950年被捕時46歲,後因「大內支部楊清淇等案」,判刑15年。 根據官方資料,1950年1月與楊崇烈、楊進丁等3人在玉井合夥經營米粉製造工廠,2月間在米粉工廠經楊崇烈勸誘加入共產黨,僅以口頭答應加入,並未辦理手續。楊崇烈告訴他共軍在軍事上獲得勝利,又說共產主義的優點,在其黨治下之人民甚為快樂,至於共軍攻臺時,幫助其上陸必有功勞且得重賞等。入黨後,楊達擔任青年指導員,指導青年入黨、指導青年於共軍攻臺時協助共軍登陸等。3月起,都在新化區米粉工廠辦公室開會,約3、4日開會一次,由楊崇烈領導,他約參加開會四次,開會內容為講評時局情勢、討論民生及經濟等問題,以及共軍攻臺時向地方籌募物資供給共軍等。4月,因盲腸炎到臺南蘇外科醫院入院診療,迄6月底出院,臥病約3個月,米粉工廠因此停業,亦未吸收黨員;住院期間,與楊崇烈、楊進丁甚少連絡,且他們倆人因被當局發覺而逃走。 1950年7月6日,臺南縣警察局運用線民偵知楊清淇、楊崇烈等人涉有匪嫌,因而破獲大內鄉支部及設在大內鄉的石仔瀨支部、二重溪支部、鳴頭鄉支部、頭社支部,捕獲楊清淇、楊左木、楊長成、楊達、楊勵、郭伴、陳招揚、葉河清、翁水竹、楊永成、陳天房、楊江河等25名。1951年2月13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安澄字第2945號判決書,以「參加叛亂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裭奪公權10年。 楊達未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本文僅供瀏覽,若閱覽後有額外需求,應依著作權法規定,由使用者依合理使用立場主張並自負相關責任,或另洽該資料作者取得個案授權或使用同意。
撰寫者/資料來源: 歐素瑛
    • 當時年齡: 46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945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