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7年審聲字第0001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呂華璋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7年審聲字第0001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呂華璋、詹阿輝、周永富、顏大樹、黃樹丙、李清增、李榮源、陳金波、林德星、陳森沂、陳永生、吳長生、王鶴棋、陳來發、劉煌、林金春、黃金煌、江德龍
  • 產製日期: 47011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7)審聲字第000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呂華璋、詹阿輝、周永富、顏大樹、黃樹丙、李清增、李榮源、陳金波、林德星、陳森沂、陳永生各於刑之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吳長生、王鶴棋、陳來發、劉煌、林金春、黃金煌、江德龍各交付感化。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