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07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斯鎰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07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林斯鎰、林增新、廖學龍、陳盛景、許宗隆、陳坤發、駱永福、林宗勤、王錦松、黃毓德、張錦塗、陳邦岸、吳素珠、黃大田、黃毓煌、陳許全、鄭秋煌、張均仁、莊和文
  • 產製日期: 42092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審三字第007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斯鎰、林增新、廖學龍、陳盛景、許宗隆、陳坤發、駱永福「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林宗勤、王錦松、黃毓德、張錦塗「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15年,各褫奪公權10年。陳邦岸、吳素珠、黃大田、黃毓煌、陳許全「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10年,各褫奪公權10年。鄭秋煌「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7年。張均仁、莊和文「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各處有期徒刑5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5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