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田
- 黃大田 男 1927年出生 1998年卒 臺灣 臺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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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黃大田(1927-1998),臺灣臺北人。
依(42)審三字第7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省氣象所技佐,其經盧哲德吸收,加入匪黨,並閱讀《貧乏物語》、《觀察》等反動書刊。1953年1月28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3年1月27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2月經第2屆第3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組織,僅以其與另案被告盧哲德在前保密局之互供為據;惟其於偵審中均否認,原判決對其所參加組織之性質與目的及其所供是否與盧哲德之供述一致,均未予查證敘明,其縱有閱讀「貧乏物語」「觀察」等反動書刊,亦屬思想層次問題,此外又別無其他佐證證明其有參加叛亂組織之情事,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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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省氣象所技佐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3字第7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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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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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