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平 (任敦崧、陳順福、鄭耀東)

陳平(1927-1951),男,浙江杭縣人,又名陳順福、鄭耀東、任敦崧,為白色恐怖受難者,因「共諜蘇藝林姜民權等案」被逮捕,案發時為花蓮泰豐米廠記賬員,年僅23歲。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花蓮泰豐米廠記賬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436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