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松
- 林茂松 男 1921年出生 1993年卒 福建 長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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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茂松(1921-1993),福建長樂人。
依其兵籍表,原任南京海軍江元艦輪機中士。1950年6月1日於海軍反共先鋒營受訓。1950年9月27日結訓。
其家屬於2000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4年9月經第3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依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其兵籍資料記載,其為1950年6月1日到任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中士訓練學生,1950年9月27日離職;應認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依其兵籍表,原任南京海軍江元艦輪機中士。1950年6月1日於海軍反共先鋒營受訓。1950年9月27日結訓。
其家屬於2000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4年9月經第3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依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其兵籍資料記載,其為1950年6月1日到任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中士訓練學生,1950年9月27日離職;應認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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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