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松
- 傅松 男 1930年出生 臺灣 臺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傅松(1930-),臺灣臺北縣人。
依(43)審三字第11號判決書,案發時為木工,其經盧哲德吸收加入愛國青年會,受盧君領導教育,後改由林茂松領導學唱匪歌。1953年9月21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3年9月20日刑期結束,9月21日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3月經第2屆第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並未具體敘明所採證據,且其於審理中否認,又原判決對該「愛國青年會」組織之性質與目的均未予查證,此外並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25 歲
- 當時職業: 木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三字第11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