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防部保密局臺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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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原國防部保密局臺北看守所
慣用名稱⇢ 城中看守所、南所
昔日單位⇢

1948-1955民國37至44)年 國防部保密局臺北看守所

1955-1968民國44至57)年 國防部情報局臺北看守所

昔日用途⇢拘禁、訊問空間(無遺構)
今日名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忠愛營區
今日用途⇢軍事機關(新建物)
地址、地號或位置⇢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172 號(部分)



■  概述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國防部保密局(下稱保密局)為威權統治時期的重要情治機關之一,前身可追溯至民國20(1931)年9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成立的調查統計局第二處,負責情報與訓練,35(1946)年8月改組為國防部保密局;隨著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保密局於38(1949)年底在臺北芝山岩設立局本部。依檔案記載,保密局設有游擊、行動、情報、心戰、電訊及附屬單位,內外勤編制共3,316人,負責對中共情報戰、保密防諜及鞏固領導中心等任務;在二二八事件期間廣泛布建線民,蒐集情報。40(1950)年代的重大政治案件,如牽涉人數較多的「臺灣省工作委員會」、「鹿窟武裝基地」等大型政治案件,均與保密局密切相關。

保密局設置於此的臺北看守所使用期間約為民國37至57(1948-1968)年間,負責羈押未決犯,並作為拘禁、訊問之用。依《國防部情報局史要彙編》記載:「向警備總部借用之住宅型房屋,狹小喧囂」,與多位當事人口述紀錄一致,皆反映該所拘禁空間極為擁擠。情治機關為取得當事人自白,在此處曾進行疲勞訊問、毆打、指甲插針等酷刑,並斷絕當事人與外界聯繫。


發生地概述


此處房舍為沿用日治時期建物,檔案記載之舊址為臺北市延平南路133巷2號,坐落於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本部(後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下稱警總)所在營區內。據情報局檔案登錄,民國51(1962)年此處原有房舍283坪,包括監房120坪、法庭30坪(含偵詢室2小間),餘為辦公室、官兵寢室、廚房、飯廳、會客室等合占133坪;後因警總保安處西寧南路用地標售,保安處擬遷回警總博愛路營區,國防部遂於56(1967)年下令情報局遷讓此處建物,於57(1968)年正式撤離。原建物現已拆除,原址位於今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忠愛營區內。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經查白色恐怖期間,國防部保密局臺北看守所為多起重大政治案件之偵辦場所,曾發生民眾遭政府機關不當逮捕後,在偵查階段斷絕其與外界聯繫,或以酷刑訊問取供之情事,嚴重侵害人權。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促轉會審定「原國防部保密局臺北看守所」為不義遺址。


公告日期及文號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9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18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