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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正字第0090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正字第0090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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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資訊與簡介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正字第0090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相關當事人:
江鳳、蕭有本、江萬來、廖媽景、李東富、許進旺、簡元清、羅英宗、羅來民、林連地、施業、蕭有土、葉金水、呂芳榮、羅振宗
產製日期:
?
內容描述: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字號:(43)正字第0090號
裁判書主文/要旨:就江鳳等四十三年審三字第九號叛亂案件提出辯護。
法條:原件不完整
相關人物
江萬來
江鳳
呂芳榮
李東富
林連地
施業
許進旺
葉金水
廖媽景
蕭有土
蕭有本
簡元清
羅來民
羅英宗
羅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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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安潔字第2302號
(38)刑裁字第0106號
(59)警檢聲字第0052號/(59)勁雷字第03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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