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啟等案

1961年9月雲林縣議員蘇東啟、蔡光武、虎尾國際照相館的詹益仁、虎尾黃金戲院管理員張茂鐘,戲院同事李慶斌、林東鏗、農會獸醫黃樹琳,以及海軍陸戰隊第一○七四部隊士兵陳庚辛等人,因涉嫌組織臺獨團體,並預備、陰謀甚至著手實施「武裝革命」,而陸續被逮捕。該案受牽連被捕者300餘人,1962年7月軍事檢察官起訴47人,9月宣判,1963年7月發回更審,9月25日覆判確定,被判刑者50人,蘇東啟、陳庚辛、張茂鐘3人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詹益仁維持無期徒刑;林東鏗等3人各15年,餘判2年至12年不等。

這個涉及臺獨的政治案件,有充分證據顯示,與《自由中國》半月刊或籌組中國民主黨等事件構成對威權體制的挑戰有關。1960年7月由北而南的選舉改進座談會,實際上是籌組反對黨的說明會,期間縣議員蔡光武、蘇東啟皆曾參與。當雷震案發生後大約半年,蘇東啟亦領銜提案促使議會通過「請總統准依憲法規定對《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雷震予以特赦」的請願。

1960年12月蘇東啟參加第四屆雲林縣長選舉落選,其發表的政見「言論中充滿了臺灣意識」,吸引了主要來自虎尾的一群激越年輕人,以詹益仁、張茂鐘為首,翌年2月,蘇參加縣議員選舉時,他們自動以車輛幫蘇助選,並在蘇當選後前往祝賀,敦請蘇出面當他們(從事臺獨運動)的領導人。

1961年3月9日傍晚,以國際照相館為聯絡中心的這群年輕人,按照計畫準備前往樹仔腳的營房劫奪武器,到場的有張茂鐘、詹益仁、黃樹琳,以及臺籍士兵陳庚辛、鄭金河、鄭正成、鄭清田等人,但他們企圖武裝革命的這個「三九事件」因條件不足,胎死腹中,卻留下一些跡證被線民密告,在國民黨當局準備好羅織的理由後,在9月發動逮捕;經過偵訊篩選而判決50人,構成所謂「蘇東啟等顛覆政府案」,堪稱戒嚴時期最大宗的「臺獨叛亂」案件。而蘇東啟之所以成為這樁「臺獨叛亂」案件的案頭,除了因為他熱心參與組黨運動外,也可能因為他個人比較激烈的思想言論,以及企圖串連武裝力量的嘗試。

撰寫者/資料來源: 陳儀深
  • 1.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編輯委員會,2000《口述歷史》10:蘇東啟政治案件專輯。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2.陳儀深,2003,〈臺獨叛亂的虛擬與真實:一九六一年蘇東啟政治案件研究〉,《臺灣史研究》10(1):141-172。

    3.臺灣警備司令部,〈偽臺獨陰謀武裝叛亂全案偵破經過報告書〉,國史館,檔號:002-080102-00097-012。

    4.國防部軍法局,〈蘇東啟等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B3750347701/0053/3132521/52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