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炳基

陳炳基(1927-2015),男,臺北萬華人。1940年老松公學校畢業後,考入臺北州立臺北第二中學校(今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前身)。1944年初,與同學郭宗清、黃雨生、唐志堂、劉青石等9人參與女醫師謝娥的反日行動,而遭到日本當局逮捕,後以未成年而予以緩起訴。1945年戰後,陳炳基加入郭琇琮組織的臺灣學生聯盟,在國民政府接收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後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違反「人民團體組織臨時辦法」予以解散。同時,他也參與籌備三民主義青年團臺北分團,不久即退出。1946年6月,考人臺灣省立法商學院普通行政專修科後,則以勇敢和熱心的性格,成為該校學生運動領袖,曾於1946年12月領導臺北學生抗議日本法院關於日本警察與臺灣人衝突的澀谷事件判決,也於1947年1月發動抗議美軍涉嫌施暴國立北京大學女學生沈崇事件的運動。同時,陳炳基更在校內發起學生反對訓導制度,力圖維護臺灣高等教育的自由學風。在運動的過程中,與臺大農經系學生李登輝結為摯交。 1947年1月,臺灣省立法商學院併入臺大,陳炳基成為臺大法學院學生。1947年2月27日傍晚,臺灣省專賣局查緝員與警察在臺北市延平北路附近查緝私煙時爆發衝突血案,陳炳基剛好在附近一家由臺北市參議員駱水源所開設的順隆行店內看報紙,是事件的目擊者之一。他立即返回臺灣大學法學院召開學生大會,報告事件經過,抨擊時政,並號召同學上街抗議查緝員不當執法,抗議行動因位於今日行政院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攻擊群眾,加上群眾進占位在新公園內的臺灣廣播電臺,向全臺廣播,呼籲各地起來支援臺北的抗爭,事件因此蔓延全臺。 3月4日,陳炳基在曾任日本砲兵的李中志的布置下,擔任學生軍第一大隊負責人,組織各校學生在建國中學集合,準備攻擊陸軍醫院獲取軍械庫的軍械後進攻警察大隊、兵營(原日軍第三部隊駐地)、憲兵隊,另兩隊分別由郭琇琮、李中志領導,計畫攻擊景美、馬場町的軍火庫,然後三隊再會攻行政長官公署,但因天候不佳、武器未送達而未實際行動。3月8日國府軍隊自基隆登陸,並分赴各地鎮壓,臺灣大學法學院則以陳炳基「平日言行乖張,屢誡不悛,難以造就」,依「臺灣大學學則」第九章第十五條第三項之規定,予以開除學籍,並遭到通緝,陳炳基逃亡臺灣各地,曾為李登輝藏匿於其三芝源興居家中。之後,出逃上海,迄7月下旬才返回臺灣。 1947年左右在廖瑞發和楊廷椅的介紹下,加入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擔任學生工作委員會委員。同時,陳炳基與李薰山、林如堉、李蒼降、李登輝、蔡瑞欽等人經常開會,有意成立一個組織,從事社會運動。為了組織的名稱,陳炳基與李薰山、林如堉、李蒼降、李登輝等五人在林如堉位於林森北路的家中二樓開會,決定採用毛澤東當時宣導的「新民主主義」,以「新民主同志會」為名,李登輝、陳炳基、林如堉、李蒼降及李薰山等五人為中央委員,積極吸收社會優秀青年,予以思想及理論訓練後,介紹加入共產黨。11月,陳炳基辭去學生工作委員會委員一職,後由楊廷椅接任。1948年夏,組織認為李登輝個性激越,不利於地下工作,李登輝亦自認志趣不合,而由學生工作委員會指導員徐懋德見證,同意李登輝退黨,並約定不得洩漏組織與入黨之秘密。 新民主同志會後遭查緝,陳炳基再度逃亡,1949年4月6日臺灣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以整頓學風為由,對臺灣大學和臺灣省立師範學院進行逮捕鎮壓,全省搜捕學運份子,陳炳基走投無路,自李登輝家中離開,於4月10日再度潛往上海,加入謝雪紅領導的臺灣民主自治同盟。此後他留在中國,1952年起,歷任臺灣民主自治同盟華北總支部主任委員、政協北京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政協北京市委員會臺港澳僑聯絡委員會副主任、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員、北京市委名譽主委、中央政策研究會委員等職。 1996年李登輝當選臺灣首任民選總統後,曾邀陳炳基一家人返臺,分享臺灣人出頭天的光榮。2014年春,陳炳基與妻子回臺探親祭祖和旅遊數月,這是他人生最後一次長途旅行,幾乎造訪了年少時在臺灣的每一個場景,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也為他舉行了題為〈臺大・學運・二二八・地下黨〉的演說。2015年7月13日陳炳基病逝於北京,享年8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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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歐素瑛
    • 當時年齡: 17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9年
    • 裁判書字號: (69)警檢處字第184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開除學籍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