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城口述紀錄
影音簡介
受訪者:李石城,陳久雄
受訪時間:2018-2019年
據影像紀錄內容,李石城1935年生於今新北市汐止區。1953年1月4日遭逮捕,被控涉「鹿窟武裝基地案」(鹿窟事件),在光明禪寺、東本願寺、高砂鐵工廠等處偵訊時,受到刑求,4月移送青島東路軍法處看守所,1955年6月23日被以「參加叛亂之組織」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1963年1月3日獲得開釋,共坐牢10年。 ※口述紀錄製作目的,旨在記錄個別受難者之口述見證。史實全貌,仍有待相關檔案、文獻深入比對、研究及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