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安御字第0775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潘勝治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安御字第0775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潘勝治、王錫珪、何嵩岳、林德勝、鄭如霖、余松柏、張基正、林耀城、吳奚、蕭萬壽、林武河、賴塗枝、邱肇德、林火來
- 產製日期: 4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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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安御字第077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潘勝治、王錫珪、何嵩岳、林德勝、鄭如霖、余松柏、張基正、林耀城、吳奚、蕭萬壽、林武河、賴塗枝、邱肇德、林火來羈押期間各延長2月。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10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