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聲字第0164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彭新貴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聲字第0164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彭新貴、徐鑾枝、徐永紹、謝富榮、黃寅亮、陳鑑淇、劉雨雲、陳嚴川、李元淵、吳添德、羅松春、徐富喜、李雲明、黃鑫發、邱河生、吳日麟、吳紹光、吳思源、李永城、徐錦春
- 產製日期: 4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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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審聲字第016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彭新貴、徐鑾枝、徐永紹、謝富榮、黃寅亮、陳鑑淇、劉雨雲、陳嚴川、李元淵、吳添德、羅松春、徐富喜、李雲明、黃鑫發、邱河生、吳日麟、吳紹光、吳思源、李永城、徐錦春羈押期間各延長2月。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10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