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公字第0038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 案件名稱: 陳柏淵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公字第0038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柏淵、曾再得、蔡英明、洪德龍、許長、姚秋冬、戴揚文、張來發、彭宗弼、蘇遜卿、曾滄水、王江波、陳水座、李春景
- 產製日期: 5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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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0)公字第003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就陳柏淵等因四十九年警審特字第三十三號叛亂案件提出辯護。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8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