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滄水
- 曾滄水 男 1920年出生 1969年卒 臺灣 高雄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曾滄水(1920-1969),臺灣高雄人。
依(49)警審特字第33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工人,其經許長吸收參加匪幫組織。1959年12月26日被羈押。1961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9年2月1日於執行中逝世。
其家屬於1999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2月經第2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組織,僅以其於偵查中之自白為唯一依據。惟其於審理中否認,並提出刑求之抗辯,原判決未予查證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41 歲
- 當時職業: 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0年
- 裁判書字號: (49)警審特字第0033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1969年於執行中逝世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