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茂男先生訪問紀錄〈美麗島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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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邱茂男
受訪時間:2014年
1942年生於屏東市。依(69)重上訴字第132號判決書指涉,邱茂男時為美麗島雜誌社屏東服務處主任,並邀傅耀坤、劉華明等人參加「國際人權日紀念大會」集會,遊行前指示劉華明持火把,傅耀坤持標語牌,並告以會發生衝突,要聽命行事,衝散後自行返家等語。邱茂男則身披三色彩帶、紅布名條、手持火把為遊行前導,在新興警察分局前高呼「抗議特權統治」、「反對非法抓人」等口號,俟施明德、姚嘉文領導隊伍衝向憲警時,隨即舉起火把指揮他人衝擊憲警,並親自參與毆打執勤憲警。1979年12月15日被羈押,並於1980年經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被以《陸海空軍刑法》第72條第2款「多眾集合為暴行脅迫指揮他人」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6年。1984年6月26日假釋,實際關押4年6月。1989年開始,連續兩屆高票當選臺灣省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