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442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鄭香廷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442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鄭香廷、彭明雄、羅文通、鄭書六、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林政金、李義豪、陳集耀、羅仁晃、謝正山
  • 產製日期: 40120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潔字第442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鄭香廷、彭明雄、羅文通、鄭書六、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林政金、李義豪、陳集耀、羅仁晃、謝正山均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5條、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刑法第3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