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雄
- 彭明雄 男 1926年出生 1952年卒 臺灣 新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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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本案為05387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彭明雄(1926-1952),臺灣新竹人。依(40)安潔字第4421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水泥公司竹東廠製造課技術員,彭明雄由朱毛匪幫重整後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竹東區委劉興炎介紹,加入匪黨外圍之讀書會,並繕交自傳晉為正式黨員,並經鄭香廷吸收羅文通加入組織後,共同成立竹東水泥廠支部,受劉興炎領導,以工人聯盟名義從事教育工人、團結工人保護工廠以備配合匪軍進攻臺灣之工運活動。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1952年1月24日執行死刑。05387申請案於2000年8月1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2年11月2日經第2屆第2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彭明雄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係以彭君之自白及共同被告鄭香廷等人之供述為據,惟彭君繕寫自傳、吸收他人參加讀書會、工人會自治同盟,及交閱反動書刊等行為,尚難認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階段,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彭明雄(1924-1952),男,新竹竹東人,1950年被捕時28歲。臺中商業學校畢業,在家排行老大,日治時代到南洋當過日本兵,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任職於竹東水泥廠。據彭明雄遺孀劉香蘭說,她21歲和彭明雄結婚,22歲生大兒子。1951年4月她24歲那年,生完女兒,還在坐月子時,彭明雄就在家裡被警察逮捕,在臺北關9個月,隔年1月槍決,那年彭明雄27歲。 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潔字第4421號對涉及「竹東水泥廠支部鄭香廷等案」的彭明雄等人之「判決主文」云:「鄭香廷、彭明雄、羅文通、鄭書六、彭韶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執行,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之。」1952年1月24日,彭明雄與鄭香廷、彭明雄、羅文通、彭韶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8人,被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匪諜罪,發交憲兵第八團在水源地刑場槍決。 根據劉香蘭的回憶,事件開始是相識且平日一起打網球的林礽階被捕,彭明雄知道之後趕緊將家裡一些書拿去燒掉,煩惱好幾天都吃不下飯。竹東水泥廠8人同日被捕,有的是去工廠逮捕,有的則是到家裡。她也提到劉興炎常常煽動工人罷工,案發他也被捕,供出一些人,就被放回,聽說之後在臺北的調查局工作。 彭明雄的兒子彭昇平受訪時提到,父親被抓後,爺爺變賣很多家產,想盡辦法希望能保他出來。家裡原本很有錢,為了爸爸一個人,賣田賣地,弄得差點家破人亡。他記得父親的個性很硬,很正派,鋤強扶弱,喜歡幫助人家。彭昇平從小就被叫「匪諜的小孩」,聽了讓他心裡很難過。因戒嚴時期,一般人都認為「匪諜」很可恥,所以就很自卑。解嚴之後,臺灣逐漸開放,「真相公開之後,現在心情總算較輕鬆,以前不敢對我的孩子們說的,現在都能坦白講了。」 女兒彭彩瑛後從養父姓,改名葉彩瑛。2000年葉彩瑛、劉香蘭等代表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2年11月2日經第二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審核通過。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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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侯坤宏
彭明雄(1924-1952),男,新竹竹東人,1950年被捕時28歲。臺中商業學校畢業,在家排行老大,日治時代到南洋當過日本兵,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任職於竹東水泥廠。據彭明雄遺孀劉香蘭說,她21歲和彭明雄結婚,22歲生大兒子。1951年4月她24歲那年,生完女兒,還在坐月子時,彭明雄就在家裡被警察逮捕,在臺北關9個月,隔年1月槍決,那年彭明雄27歲。 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潔字第4421號對涉及「竹東水泥廠支部鄭香廷等案」的彭明雄等人之「判決主文」云:「鄭香廷、彭明雄、羅文通、鄭書六、彭韶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執行,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之。」1952年1月24日,彭明雄與鄭香廷、彭明雄、羅文通、彭韶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8人,被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匪諜罪,發交憲兵第八團在水源地刑場槍決。 根據劉香蘭的回憶,事件開始是相識且平日一起打網球的林礽階被捕,彭明雄知道之後趕緊將家裡一些書拿去燒掉,煩惱好幾天都吃不下飯。竹東水泥廠8人同日被捕,有的是去工廠逮捕,有的則是到家裡。她也提到劉興炎常常煽動工人罷工,案發他也被捕,供出一些人,就被放回,聽說之後在臺北的調查局工作。 彭明雄的兒子彭昇平受訪時提到,父親被抓後,爺爺變賣很多家產,想盡辦法希望能保他出來。家裡原本很有錢,為了爸爸一個人,賣田賣地,弄得差點家破人亡。他記得父親的個性很硬,很正派,鋤強扶弱,喜歡幫助人家。彭昇平從小就被叫「匪諜的小孩」,聽了讓他心裡很難過。因戒嚴時期,一般人都認為「匪諜」很可恥,所以就很自卑。解嚴之後,臺灣逐漸開放,「真相公開之後,現在心情總算較輕鬆,以前不敢對我的孩子們說的,現在都能坦白講了。」 女兒彭彩瑛後從養父姓,改名葉彩瑛。2000年葉彩瑛、劉香蘭等代表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2年11月2日經第二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審核通過。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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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製造課技術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4421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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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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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