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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公字第0109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公字第0109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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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資訊與簡介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公字第0109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相關當事人:
彭新貴、徐鑾枝、徐永紹、謝富榮、劉雨雲、吳添德、羅松春、李永城、徐錦春、黃寅亮、李元淵、徐富喜、陳嚴川、陳鑑淇、李雲明、黃鑫發、吳紹光、吳思源、吳日麟
產製日期:
421221
內容描述: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字號:(42)公字第0109號
裁判書主文/要旨:就彭新貴等四十二年度審三字第一一五號叛亂案件提出辯護。
法條:軍事機關審判刑事案件補充辦法第2條;公設辯護人條例第17條
相關人物
吳日麟
吳思源
吳添德
吳紹光
李元淵
李永城
李雲明
徐永紹
徐富喜
徐錦春
徐鑾枝
陳嚴川
陳鑑淇
彭新貴
黃寅亮
黃鑫發
劉雨雲
謝富榮
羅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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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安潔字第2302號
(38)刑裁字第0106號
(59)警檢聲字第0052號/(59)勁雷字第03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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